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作為邀請人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窗簾采購項目進行邀請談判,歡迎合格的申請人參加談判。
1 項目概況
1.1 采購內容:包含停車場綜合樓,洗車庫,車輛段檢修庫等辦公用房窗簾采購。
1.2 交貨地點: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停車場或鄭州市其他指定地點。
1.3 交貨時間:接到邀請人通知后15天內供貨安裝完畢。
2 申請人報名條件要求
2.1 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包含本采購項目。
2.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談判。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參選。
3 報名
3.1 報名時間: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014 年5 月 9日17時00分,通過郵箱回復的形式進行報名。
3.2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的蓋章掃描件:
(1) 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2) 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
4 申請文件編制及提交
4.1 符合報名條件的供應商提交以下資料的蓋章文件,作為報價文件: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2)單位負責人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
(3)報價單(蓋公章);
(4)產品說明及售后服務保障。
4.2 申請文件現場提交時間: 2014 年 5 月 13日10時00分,地點為鄭東車輛段綜合樓512會議室。
5 質保要求
申請人需提供對所有產品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質保期服務,但至少應為12個月。
6 報價要求
6.1 本項目不允許有缺漏,參選人對“附件1:采購清單”中的所有貨物都應報齊,如有報價缺漏項其報價將按無效報價處理。
6.2 申請人需以“附件2:報價單”的格式,按照“采購清單”的要求進行報價,報價單的序號應與采購清單一致,如報價項與需求項有實質性偏離的,則按缺漏項處理。
6.3 報價均為非選擇性一次性報價,均為現場交貨安裝價。報價應包括但不限于:貨物價格及出廠檢驗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驗收費、培訓費、包裝費、專利費、質保期所需相關的服務費用及參選人應負擔的一切稅費。
6.4 申請人應對其所提供的資料負責,若有虛假,由其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7 付款方式
全部合同貨物到貨并經買方驗收合格后,在買方收到賣方足額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經審核無誤后,在60日內予以支付當批貨物價款全額的95%,剩余合同價款在質保期結束后支付。
8 評審辦法
本項目采用最低價評審法。評審組對所有通過符合性審查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符合性評審內容及標準如下:
(1) 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包含本采購項目;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談判;
(3) 本項目沒有聯合參選;
(4) 報價單加蓋談判申請人公章;
(5) 供貨期、質保期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6) 談判申請文件沒有附參選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7) 談判申請人授權代表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8) 經評審小組認定談判申請人的報價沒有低于成本價的。
通過符合性評審的報價文件,按照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名,推薦3名候選人,排名第一的為中選人。
9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邀請談判公告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www.dwufkxd.cn)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
地 址:鄭州市鄭東車輛段綜合樓B樓5樓522辦公室(鄭東新區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西側)
聯系人:馮先生
電 話:0371-55167777
郵 箱:930382469@qq.com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2014年5月5日 上一篇: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下一篇: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